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除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03 月 27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98號聲 請 人 台紡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國秋 訴訟代理人 廖伯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3 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程序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證券,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493 號公示催告,並於民國 106 年11月2 日將公告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附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理 由 一、查附表所載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493 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7 年3 月2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7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姚重珍 ┌─────────────────────────────────┐ │股票附表: 107 年度除字第98號│ ├─┬──────────┬────┬───────┬───┬───┤ │編│發 行 公 司 │股 數 │股票號碼 │張 數│備 考│ │號│ │ │ │ │ │ ├─┼──────────┼────┼───────┼───┼───┤ │1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00 │89NX172-9 │1 │ │ ├─┼──────────┼────┼───────┼───┼───┤ │2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0 │89NX173-0 │1 │ │ ├─┼──────────┼────┼───────┼───┼───┤ │3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0 │89NX174-2 │1 │ │ ├─┼──────────┼────┼───────┼───┼───┤ │4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0 │89NX176-6 │1 │ │ ├─┼──────────┼────┼───────┼───┼───┤ │5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00 │89NX177-8 │1 │ │ ├─┼──────────┼────┼───────┼───┼───┤ │6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00 │89NX486-2 │1 │ │ ├─┼──────────┼────┼───────┼───┼───┤ │7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50 │89NX487-4 │1 │ │ ├─┼──────────┼────┼───────┼───┼───┤ │8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450 │89NX488-6 │1 │ │ ├─┼──────────┼────┼───────┼───┼───┤ │9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50 │89NX489-8 │1 │ │ ├─┼──────────┼────┼───────┼───┼───┤ │10│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00 │89NX491-6 │1 │ │ ├─┼──────────┼────┼───────┼───┼───┤ │11│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150 │89NX492-8 │1 │ │ └─┴──────────┴────┴───────┴───┴───┘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3 月 28 日書記官 蔡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