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10763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0763號
- 異議人
- 鼎昌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捷順
- 法定代理人
- 廖偉先
上列異議人即債務人與債權人賴淑梅間支付命令事件,異議人即債務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於異議狀補蓋鼎昌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大小章。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司促字第10763號
上列異議人即債務人與債權人賴淑梅間支付命令事件,異議人即債務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於異議狀補蓋鼎昌國際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大小章。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