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2057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2057號
- 原告
- 聚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聰田
- 被告
- 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蔡江隆
上列原告與被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65萬2,050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160 元,扣除已繳納之500 元,尚應補繳6,66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