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4 月 26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82號聲 請 人 陸豐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英夫 代 理 人 曾素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8 年4 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下稱系爭股票),因不慎遺失,聲請人前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448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系爭股票無效等語。 二、查系爭股票,業經本院以本院107 年度司催字第448 號公示催告在案,且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2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系爭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及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常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書記官 吳忻蒨 附表: ┌──────────────────────────────────────────────────┐ │股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82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1│慶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三ND00七六八0 │ │1 │1000│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