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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82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4 月 26 日

法官林常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82號

聲請人
陸豐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英夫
代理人
曾素美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8 年4 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股票(下稱系爭股
    票),因不慎遺失,聲請人前經聲請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
    第448 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
    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系爭股票無
    效等語。
二、查系爭股票,業經本院以本院107 年度司催字第448 號公示
    催告在案,且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2 月28日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系爭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
    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及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林常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6    日
                                書記官  吳忻蒨
附表:
┌──────────────────────────────────────────────────┐
│股票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82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01│慶優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三ND00七六八0        │        │1    │1000│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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