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票字第79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票字第796號
- 聲請人
- 苑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宥蓁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林明昇、郭義宏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聲請人苑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提出林明昇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簡易庭法官 張金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