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司票字第34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10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票字第3416號聲 請 人 川騰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原名:川騰餐飲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泱丞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吳易洲即丼厚食小吃店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聲請人之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10 日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曾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