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建字第1號

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9 月 08 日

法官周玉羣呂綺珍許容慈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字第1號

原告
久冠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寶珠
訴訟代理人
張育祺律師
被告
成權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英哲
訴訟代理人
馮聖中律師
複代理人
任俞仲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原承辦法官因初派法院辦事不得獨任審判,惟嗣後接辦之法官許容慈得獨任審判,且本件非屬重大案件,亦無合議之必要,爰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0 年度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64號研討結果,撤銷本件合議審判之裁定,由法官許容慈獨任審判程序。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8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周玉羣

                  法 官 呂綺珍

                  法 官 許容慈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邱佑儒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