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字第120號
上 訴 人即
- 被告
- 華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邦福
- 法定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原告
- 陳泳杏即泳興風管工程行
設臺中市○○區○○路○段0000巷0弄0 0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109年度建字第120號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666,8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299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