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消債更字第1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更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3 月 09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消債更字第10號聲 請 人 即 債務 人 何信杰 代 理 人 李大偉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及陳報如附件所示事項到院。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 條第1 項、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尚應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徐雍甯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0 日書 記 官 李靜雯 附件: 一、請提出聲請人最近6 個月之每月薪資明細表,倘無法提出請提出薪資收入切結書。 二、請說明106 、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有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營利所得為何?迄今是否於上開公司仍有股票或股利? 三、依106 、107 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顯示,聲請人另有其他薪資所得,請說明聲請人是否有其他兼職?並請提供相關資料以佐。 四、請說明聲請人與受其扶養之人有無投保強制險以外之其他保險(包含人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其他一切商業型保險),如有,請提出該保險契約、繳費證明及保單價值等資料。五、請釋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現有無領取社會救助補助金、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補助款(包含老人年金、租屋補助等)?若有,其金額若干? 六、請提出看護費用支出收據,並說明扶養人間如何負擔。 七、請提出聲請人最新3 個月之存摺明細,釋明有無存款。 八、請提出最新還款計畫(包含每月收入、每月支出,及每月可還款之金額)。 九、請提出最新勞工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