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357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357號
- 上訴人
- 黃嫣菁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宏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 年5 月1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30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8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357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宏杰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 年5 月14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30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8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