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474號
- 原告
- 黃湘娟
- 訴訟代理人
- 林楊鎰律師
- 被告
- 合輝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彩雲
- 訴訟代理人
- 范綱祥律師
- 被告
- 合輝新都悅社區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黃瑾美
- 訴訟代理人
- 鄒純忻律師
- 複代理人
- 郭驊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9月7日下午2時整於本院第4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247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9月7日下午2時整於本院第47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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