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9年度重家繼訴字第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割遺產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9 月 26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家事判決 109年度重家繼訴字第7號原 告 黃女容 被 告 黃仁安 訴訟代理人 吳雪蓁 被 告 黃仁隆 訴訟代理人 葉瑞慧 被 告 黃富琴 黃春月 黃愛玉 黃琨凌 上四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王其蓁 被 告 黃春香 黃媛 訴訟代理人 王毅暉 上列當事人間分割遺產事件,本院於民國109 年8 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兩造及黃煥成就被繼承人黃徐秀貞所遺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均由渠等按各十分之一比例分配。 兩造就被繼承人黃煥成所遺如附表二所示之遺產,均由兩造按各九分之一比例分配。 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負擔九分之一。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一、被告黃仁安經合法通知,未於民國109 年8 月28日最後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者者、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2 款、第3 款定有明文。原告起訴聲明原為:兩造就被繼承人黃煥成所遺如附表一甲、乙、丙、丁所示之遺產准予分割如附表三甲、乙、丙、丁所示。嗣原告於109 年8 月21日具狀變更聲明為:兩造就被繼承人黃徐秀貞、黃煥成所遺如附表一甲、乙、丙、丁所示之遺產准予分割如附表三甲、乙、丙、丁所示。核原告上開所為訴之變更,其變更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及有合一確定之必要,核無不合,應予准許。又原告雖記載新竹縣○○鎮○○○段○○○段00000○00000○00000地號土地為黃煥成所有,然核對土地謄本其登記原因 為「繼承」、原因發生日期為「88年9月29日」,斯時黃煥 成尚在世(89年3月14日過世),黃徐秀貞過世日期才是88 年9月29日,因認該3筆土地應原為黃徐秀貞所有,原告應 是誤載,逕予更正。 貳、實體部分 一、原告主張:被繼承人即兩造之母黃徐秀貞、父黃煥成分別於88年9 月29日、89年3 月14日往生,各自留有遺產,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逾核課其間案件證明書、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房屋稅籍證明書、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書、惟有部分不動產或已贈與,或已出售,或經政府徵收(詳如原告所出具民事變更聲明狀中附表二所示),黃煥成所遺現金及存款(即原告所出具民事變更聲明狀中附表一所示丙、現金存款)亦已分配,黃徐秀貞、黃煥成僅剩如附表一、二所示遺產,應先後由兩造及黃煥成、兩造依序共同繼承。爰依法請求就如附表所示遺產,按兩造應繼分比例分割等語。 二、被告黃仁隆、黃富琴、黃春香、黃春月、黃媛、黃愛玉均同意原告之分割方案。 三、被告黃仁安答辯略以:原告起訴狀中所列之遺產中非全部是黃煥成所有,部分係黃徐秀貞所有,應分別清楚,不應在未確認所有權為何人之情況下即貿然分割等語。 四、按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此限。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民法第1138、1141、1151、1164條、第830 條第2 項、第824 條第2 項分別定有明文。 五、原告主張之事實,據其提出戶籍及除戶謄本、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逾核課其間案件證明書、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補發)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房屋稅籍證明書、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書、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桃園市地籍異動索引、新竹縣地籍異動索引在卷可稽,被告對於原告主張之事實未爭執,堪信為真實。黃徐秀貞遺有如附表一所示之不動產,兩造及已歿之黃煥成為其繼承人;黃煥成遺有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存款、股票及繼承自黃徐秀貞之土地權利,兩造為其繼承人。在分割遺產前,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因該遺產無不能分割之情形,亦無不分割之約定,兩造又不能協議分割,原告請求裁判分割遺產,終止兩造間之公同共有關係,自屬有據。其中現客觀上已不存在之遺產,即無庸列入分配。原告主張遺產由兩造各按應繼分比例即平均以原物分配,被告對此分割方法既無爭執,應屬適當,爰判決如主文第1 項所示。 六、因共有物分割、經界或其他性質上類似之事件涉訟,由敗訴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者,法院得酌量情形,命勝訴之當事人負擔其一部。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80條之1 。本案係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兩造間本可互換地位,且兩造均蒙其利,如僅由敗訴之被告負擔訴訟費用顯失公平,應由兩造依應繼分比例即平均分擔,較為公允。 據上論結,原告之訴為有理由,爰依家事事件法第51條,民事訴訟法第385 條第1 項前段、第80條之1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6 日家事庭法 官 毛松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26 日書記官 張堯振 附表一:被繼承人黃徐秀貞所遺遺產 ┌──┬──┬──────────────┬────┬────┐ │編號│項目│ 標的坐落 │面積(平│權利範圍│ │ │ │ │方公尺 │ │ ├──┼──┼──────────────┼────┼────┤ │ 1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131 │ 全部 │ ├──┼──┼──────────────┼────┼────┤ │ 2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00地號│ 141 │ 全部 │ ├──┼──┼──────────────┼────┼────┤ │ 3 │土地│桃園市○鎮區○○段0地號 │14868.44│10000 分│ │ │ │ │ │之9215 │ ├──┼──┼──────────────┼────┼────┤ │ 4 │土地│桃園市○○區○○段00地號 │8796.30 │ 全部 │ ├──┼──┼──────────────┼────┼────┤ │ 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 235-2 │ 1002 │ 全部 │ │ │ │地號 │ │ │ ├──┼──┼──────────────┼────┼────┤ │ 6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 84 │ 全部 │ │ │ │30-31地號 │ │ │ ├──┼──┼──────────────┼────┼────┤ │ 7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 6 │ 全部 │ │ │ │30-660地號 │ │ │ ├──┼──┼──────────────┼────┼────┤ │ 8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1658.03 │ 全部 │ ├──┼──┼──────────────┼────┼────┤ │ 9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9141 │ 全部 │ ├──┼──┼──────────────┼────┼────┤ │ 10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5957 │ 全部 │ ├──┼──┼──────────────┼────┼────┤ │ 11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35-2 │ 228 │ 全部 │ │ │ │地號 │ │ │ ├──┼──┼──────────────┼────┼────┤ │ 12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38-1 │ 5950 │ 全部 │ │ │ │地號 │ │ │ ├──┼──┼──────────────┼────┼────┤ │ 13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3101 │ 全部 │ ├──┼──┼──────────────┼────┼────┤ │ 14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86-1 │ 2490 │ 全部 │ │ │ │地號 │ │ │ ├──┼──┼──────────────┼────┼────┤ │ 1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88-6 │ 427 │ 全部 │ │ │ │地號 │ │ │ ├──┼──┼──────────────┼────┼────┤ │ 1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101.73 │ 全部 │ ├──┼──┼──────────────┼────┼────┤ │ 1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9.93 │ 全部 │ ├──┼──┼──────────────┼────┼────┤ │ 1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680.48 │ 全部 │ ├──┼──┼──────────────┼────┼────┤ │ 1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2.57 │ 全部 │ ├──┼──┼──────────────┼────┼────┤ │ 2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84.13 │ 全部 │ ├──┼──┼──────────────┼────┼────┤ │ 2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12.63 │ 全部 │ ├──┼──┼──────────────┼────┼────┤ │ 2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7.57 │ 全部 │ ├──┼──┼──────────────┼────┼────┤ │ 2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992.72 │ 全部 │ ├──┼──┼──────────────┼────┼────┤ │ 2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86.68 │ 全部 │ ├──┼──┼──────────────┼────┼────┤ │ 2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0.32 │ 全部 │ ├──┼──┼──────────────┼────┼────┤ │ 2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8.14 │ 全部 │ ├──┼──┼──────────────┼────┼────┤ │ 2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4.55 │ 全部 │ ├──┼──┼──────────────┼────┼────┤ │ 2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92.93 │ 全部 │ ├──┼──┼──────────────┼────┼────┤ │ 2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50.42 │ 全部 │ ├──┼──┼──────────────┼────┼────┤ │ 3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22.30 │ 全部 │ ├──┼──┼──────────────┼────┼────┤ │ 3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0.89 │ 全部 │ ├──┼──┼──────────────┼────┼────┤ │ 3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38.42 │ 全部 │ ├──┼──┼──────────────┼────┼────┤ │ 3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00.16 │ 全部 │ ├──┼──┼──────────────┼────┼────┤ │ 3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89.29 │ 全部 │ ├──┼──┼──────────────┼────┼────┤ │ 3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6.03 │ 全部 │ ├──┼──┼──────────────┼────┼────┤ │ 3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2.61 │ 全部 │ ├──┼──┼──────────────┼────┼────┤ │ 3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5.66 │ 全部 │ ├──┼──┼──────────────┼────┼────┤ │ 3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5.67 │ 全部 │ ├──┼──┼──────────────┼────┼────┤ │ 3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804.91│ 全部 │ ├──┼──┼──────────────┼────┼────┤ │ 4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4.20 │ 全部 │ ├──┼──┼──────────────┼────┼────┤ │ 4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22303.63│ 全部 │ ├──┼──┼──────────────┼────┼────┤ │ 4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333.32│ 全部 │ ├──┼──┼──────────────┼────┼────┤ │ 4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063 │ 全部 │ ├──┼──┼──────────────┼────┼────┤ │ 4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5.09 │ 全部 │ ├──┼──┼──────────────┼────┼────┤ │ 4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262.69│ 全部 │ ├──┼──┼──────────────┼────┼────┤ │ 4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29 │ 全部 │ ├──┼──┼──────────────┼────┼────┤ │ 4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52.35 │ 全部 │ ├──┼──┼──────────────┼────┼────┤ │ 4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862.72 │ 全部 │ ├──┼──┼──────────────┼────┼────┤ │ 4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92.04 │ 全部 │ ├──┼──┼──────────────┼────┼────┤ │ 5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97 │ 全部 │ ├──┼──┼──────────────┼────┼────┤ │ 5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8.52 │ 全部 │ ├──┼──┼──────────────┼────┼────┤ │ 5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2.51 │32分之12│ ├──┼──┼──────────────┼────┼────┤ │ 5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6.17 │32分之12│ ├──┼──┼──────────────┼────┼────┤ │ 5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93 │32分之12│ ├──┼──┼──────────────┼────┼────┤ │ 5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71 │ 全部 │ ├──┼──┼──────────────┼────┼────┤ │ 5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09 │ 全部 │ ├──┼──┼──────────────┼────┼────┤ │ 5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340.59 │32分之12│ ├──┼──┼──────────────┼────┼────┤ │ 5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79.35 │32分之12│ ├──┼──┼──────────────┼────┼────┤ │ 5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68.49 │ 全部 │ ├──┼──┼──────────────┼────┼────┤ │ 6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46.82 │ 全部 │ ├──┼──┼──────────────┼────┼────┤ │ 6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82.28 │ 全部 │ ├──┼──┼──────────────┼────┼────┤ │ 6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22.52 │ 全部 │ ├──┼──┼──────────────┼────┼────┤ │ 6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34.29 │ 全部 │ ├──┼──┼──────────────┼────┼────┤ │ 6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938.52 │ 全部 │ ├──┼──┼──────────────┼────┼────┤ │ 65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60 │ 全部 │ │ │ │101-3地號 │ │ │ ├──┼──┼──────────────┼────┼────┤ │ 66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6 │ 全部 │ │ │ │101-5地號 │ │ │ ├──┼──┼──────────────┼────┼────┤ │ 67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2 │ 全部 │ │ │ │101-6地號 │ │ │ └──┴──┴──────────────┴────┴────┘ 附表二:被繼承人黃煥成所遺遺產 ┌──┬──┬──────────────┬────┬────┐ │編號│項目│ 標的坐落 │面積(平│持分範圍│ │ │ │ │方公尺 │ │ ├──┼──┼──────────────┼────┼────┤ │ 1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131 │10分之1 │ ├──┼──┼──────────────┼────┼────┤ │ 2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00地號│ 141 │10分之1 │ ├──┼──┼──────────────┼────┼────┤ │ 3 │土地│桃園市○鎮區○○段0地號 │14868.44│100000分│ │ │ │ │ │之9215 │ ├──┼──┼──────────────┼────┼────┤ │ 4 │土地│桃園市○○區○○段00地號 │8796.30 │10分之1 │ ├──┼──┼──────────────┼────┼────┤ │ 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頭重溪段 235-2 │ 1002 │10分之1 │ │ │ │地號 │ │ │ ├──┼──┼──────────────┼────┼────┤ │ 6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 84 │10分之1 │ │ │ │30-31地號 │ │ │ ├──┼──┼──────────────┼────┼────┤ │ 7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 6 │10分之1 │ │ │ │30-660地號 │ │ │ ├──┼──┼──────────────┼────┼────┤ │ 8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1658.03 │10分之1 │ ├──┼──┼──────────────┼────┼────┤ │ 9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9141 │10分之1 │ ├──┼──┼──────────────┼────┼────┤ │ 10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5957 │10分之1 │ ├──┼──┼──────────────┼────┼────┤ │ 11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35-2 │ 228 │10分之1 │ │ │ │地號 │ │ │ ├──┼──┼──────────────┼────┼────┤ │ 12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38-1 │ 5950 │10分之1 │ │ │ │地號 │ │ │ ├──┼──┼──────────────┼────┼────┤ │ 13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3101 │10分之1 │ ├──┼──┼──────────────┼────┼────┤ │ 14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86-1 │ 2490 │10分之1 │ │ │ │地號 │ │ │ ├──┼──┼──────────────┼────┼────┤ │ 1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88-6 │ 427 │10分之1 │ │ │ │地號 │ │ │ ├──┼──┼──────────────┼────┼────┤ │ 1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101.73 │10分之1 │ ├──┼──┼──────────────┼────┼────┤ │ 1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9.93 │10分之1 │ ├──┼──┼──────────────┼────┼────┤ │ 1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地號 │ 680.48 │10分之1 │ ├──┼──┼──────────────┼────┼────┤ │ 1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2.57 │10分之1 │ ├──┼──┼──────────────┼────┼────┤ │ 2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84.13 │10分之1 │ ├──┼──┼──────────────┼────┼────┤ │ 2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12.63 │10分之1 │ ├──┼──┼──────────────┼────┼────┤ │ 2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7.57 │10分之1 │ ├──┼──┼──────────────┼────┼────┤ │ 2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992.72 │10分之1 │ ├──┼──┼──────────────┼────┼────┤ │ 2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86.68 │10分之1 │ ├──┼──┼──────────────┼────┼────┤ │ 2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0.32 │10分之1 │ ├──┼──┼──────────────┼────┼────┤ │ 2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8.14 │10分之1 │ ├──┼──┼──────────────┼────┼────┤ │ 2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4.55 │10分之1 │ ├──┼──┼──────────────┼────┼────┤ │ 2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92.93 │10分之1 │ ├──┼──┼──────────────┼────┼────┤ │ 2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50.42 │10分之1 │ ├──┼──┼──────────────┼────┼────┤ │ 3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22.30 │10分之1 │ ├──┼──┼──────────────┼────┼────┤ │ 3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70.89 │10分之1 │ ├──┼──┼──────────────┼────┼────┤ │ 3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38.42 │10分之1 │ ├──┼──┼──────────────┼────┼────┤ │ 3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00.16 │10分之1 │ ├──┼──┼──────────────┼────┼────┤ │ 3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89.29 │10分之1 │ ├──┼──┼──────────────┼────┼────┤ │ 3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6.03 │10分之1 │ ├──┼──┼──────────────┼────┼────┤ │ 3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12.61 │10分之1 │ ├──┼──┼──────────────┼────┼────┤ │ 3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5.66 │10分之1 │ ├──┼──┼──────────────┼────┼────┤ │ 3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25.67 │10分之1 │ ├──┼──┼──────────────┼────┼────┤ │ 3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6804.91│10分之1 │ ├──┼──┼──────────────┼────┼────┤ │ 4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 34.20 │10分之1 │ ├──┼──┼──────────────┼────┼────┤ │ 4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地號 │22303.63│10分之1 │ ├──┼──┼──────────────┼────┼────┤ │ 4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333.32│10分之1 │ ├──┼──┼──────────────┼────┼────┤ │ 4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063 │10分之1 │ ├──┼──┼──────────────┼────┼────┤ │ 4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5.09 │10分之1 │ ├──┼──┼──────────────┼────┼────┤ │ 4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262.69│10分之1 │ ├──┼──┼──────────────┼────┼────┤ │ 4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29 │10分之1 │ ├──┼──┼──────────────┼────┼────┤ │ 4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52.35 │10分之1 │ ├──┼──┼──────────────┼────┼────┤ │ 4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862.72 │10分之1 │ ├──┼──┼──────────────┼────┼────┤ │ 4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92.04 │10分之1 │ ├──┼──┼──────────────┼────┼────┤ │ 5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97 │10分之1 │ ├──┼──┼──────────────┼────┼────┤ │ 5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8.52 │10分之1 │ ├──┼──┼──────────────┼────┼────┤ │ 5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2.51 │320 分之│ │ │ │ │ │12 │ ├──┼──┼──────────────┼────┼────┤ │ 5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6.17 │320 分之│ │ │ │ │ │12 │ ├──┼──┼──────────────┼────┼────┤ │ 5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1.93 │320 分之│ │ │ │ │ │12 │ ├──┼──┼──────────────┼────┼────┤ │ 55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71 │10分之1 │ ├──┼──┼──────────────┼────┼────┤ │ 56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09 │10分之1 │ ├──┼──┼──────────────┼────┼────┤ │ 57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340.59 │320 分之│ │ │ │ │ │12 │ ├──┼──┼──────────────┼────┼────┤ │ 58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79.35 │320 分之│ │ │ │ │ │12 │ ├──┼──┼──────────────┼────┼────┤ │ 59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68.49 │10分之1 │ ├──┼──┼──────────────┼────┼────┤ │ 60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46.82 │10分之1 │ ├──┼──┼──────────────┼────┼────┤ │ 61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82.28 │10分之1 │ ├──┼──┼──────────────┼────┼────┤ │ 62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122.52 │10分之1 │ ├──┼──┼──────────────┼────┼────┤ │ 63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234.29 │10分之1 │ ├──┼──┼──────────────┼────┼────┤ │ 64 │土地│新竹縣○○鄉○居段000地號 │ 938.52 │10分之1 │ ├──┼──┼──────────────┼────┼────┤ │ 6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坡段埔心小段│ 8 │ 全部 │ │ │ │57-13地號 │ │ │ ├──┼──┼──────────────┼────┼────┤ │ 66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255.27 │ 全部 │ ├──┼──┼──────────────┼────┼────┤ │ 67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1981.21│ 全部 │ ├──┼──┼──────────────┼────┼────┤ │ 68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190.87 │ 全部 │ ├──┼──┼──────────────┼────┼────┤ │ 69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88.10 │ 全部 │ ├──┼──┼──────────────┼────┼────┤ │ 70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2383.67│ 全部 │ ├──┼──┼──────────────┼────┼────┤ │ 71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543.93 │ 全部 │ ├──┼──┼──────────────┼────┼────┤ │ 72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954.64 │ 全部 │ ├──┼──┼──────────────┼────┼────┤ │ 73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0地號 │ 481.87 │ 全部 │ ├──┼──┼──────────────┼────┼────┤ │ 74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0-3 │ 1376 │ 全部 │ │ │ │地號 │ │ │ ├──┼──┼──────────────┼────┼────┤ │ 7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0-12 │ 6 │ 全部 │ │ │ │地號 │ │ │ ├──┼──┼──────────────┼────┼────┤ │ 76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0-27 │ 3 │ 全部 │ │ │ │地號 │ │ │ ├──┼──┼──────────────┼────┼────┤ │ 77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0-28 │ 4 │ 全部 │ │ │ │地號 │ │ │ ├──┼──┼──────────────┼────┼────┤ │ 78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1-4 │ 579 │ 全部 │ │ │ │地號 │ │ │ ├──┼──┼──────────────┼────┼────┤ │ 79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1-5 │ 806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0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1-6 │ 562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1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1-8 │ 51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2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1620 │ 全部 │ ├──┼──┼──────────────┼────┼────┤ │ 83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2787 │ 全部 │ ├──┼──┼──────────────┼────┼────┤ │ 84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4-3 │ 1046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5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4-4 │ 1420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6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262 │ 全部 │ ├──┼──┼──────────────┼────┼────┤ │ 87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1470 │ 全部 │ ├──┼──┼──────────────┼────┼────┤ │ 88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6-1 │ 130 │ 全部 │ │ │ │地號 │ │ │ ├──┼──┼──────────────┼────┼────┤ │ 89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二重溪段 217-1 │ 10407 │ 全部 │ │ │ │地號 │ │ │ ├──┼──┼──────────────┼────┼────┤ │ 90 │土地│桃園市○○區○○○段000地號 │ 102 │ 全部 │ ├──┼──┼──────────────┼────┼────┤ │ 91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144 │ 全部 │ │ │ │101地號 │ │ │ ├──┼──┼──────────────┼────┼────┤ │ 92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60 │10分之1 │ │ │ │101-3地號 │ │ │ ├──┼──┼──────────────┼────┼────┤ │ 93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6 │10分之1 │ │ │ │101-5地號 │ │ │ ├──┼──┼──────────────┼────┼────┤ │ 94 │土地│新竹縣關西鎮十六張段暗潭小段│ 2 │10分之1 │ │ │ │101-6地號 │ │ │ ├──┼──┼──────────────┼────┼────┤ │ 95 │建物│新竹縣○○鄉○村00鄰000號 │ 177.40 │ 全部 │ ├──┼──┼──────────────┼────┼────┤ │ 96 │建物│新竹縣關西鎮東光里 6 鄰十六 │ 276 │ 全部 │ │ │ │張65號 │ │ │ ├──┼──┼──────────────┼────┼────┤ │ 97 │建物│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幼獅路二段│ 492 │ 全部 │ │ │ │55巷6號 │ │ │ ├──┼──┼──────────────┼────┼────┤ │ 98 │建物│桃園市○○區○○里0鄰00號 │ 101.70 │ 全部 │ ├──┼──┼──────────────┼────┼────┤ │ 99 │建物│桃園市○○區○○里0鄰00號 │ 63 │ 全部 │ ├──┼──┼──────────────┼────┼────┤ │100 │建物│桃園市楊梅區仁美里 1 鄰幼獅 │ 800 │ 全部 │ │ │ │路 5 號 │ │ │ ├──┼──┼──────────────┼────┼────┤ │101 │股票│晃榮包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5000股 │ ├──┼──┼──────────────┼────┼────┤ │102 │股票│青青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7000股 │ ├──┼──┼──────────────┼────┼────┤ │103 │股票│福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股 │ ├──┼──┼──────────────┼────┼────┤ │104 │股票│合通倉運股份有限公司 │ │ 161股 │ ├──┼──┼──────────────┼────┼────┤ │105 │股票│銘聯股份有限公司 │ │ 750股 │ ├──┼──┼──────────────┼────┼────┤ │106 │股票│世聯倉運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股│ ├──┼──┼──────────────┼────┼────┤ │107 │股票│青青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 8000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