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促字第5342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促字第5342號
- 債權人
- 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孝信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鉦韋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本件請求金額已催告鉦韋國際有限公司給付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寄發存證信函及經債務人簽收之回執正、反面影本等)。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法官 張金柱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促字第5342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鉦韋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提出本件請求金額已催告鉦韋國際有限公司給付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寄發存證信函及經債務人簽收之回執正、反面影本等)。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法官 張金柱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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