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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票字第1025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張金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0年度票字第1025號

聲請人
劉貞基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茂宏盛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 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請更正利息起算日即提示日為110 年3 月12日。

貳、本裁定不得抗告。

簡易庭法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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