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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453號

分割共有物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8 月 17 日

法官林其玄

原告
僕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芳瑜
訴訟代理人
林清漢律師
複代理人
侯銘欽律師
複代理人
林 勵律師
被告
張月英
被告
張明宗
被告
張美玲
被告
張麗華
被告
張麗珠
被告
巨雄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方明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7月27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有行合議審理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其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佩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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