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6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促字第15695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2 月 22 日

法官張金柱

債權人
西梵亞傢俱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沈紫萱

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盧天佑間聲請支付命令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理由

一、本件債權人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經核債權人未繳納聲請費、亦未提出債務人盧天佑之最新戶籍謄本、足資認定請求有理由之釋明文件為證【按債權人提出之工程報價單,其右下方究為何人簽名?是否係有權代業主(即定作人–債務人)簽名本件承攬契約成立並生效之人?】、已於民國110年11月11日就系爭工程進行整修並完工經債務人驗收合格之釋明文件,經本院民國111年1月4日裁定命其於收受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該裁定已於111年1月14日送達,有送達證書附卷可稽,逾期迄未補正,於法不合,其聲請應予駁回。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民事庭法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書 記 官 張美馨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促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