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1064號
- 上訴人
- 上博模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孝威
- 被上訴人
- 竑原精密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伯原精密有限公司
- 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 周敏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即被告對於中華民國110 年12月22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經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0萬4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8265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