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191號
- 上訴人
- 忠群螺絲五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忠羣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歐圖線上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訂金等事件,對於民國114年5月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尚未繳納第二審裁判費。經查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501,388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8,750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得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訴字第2191號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歐圖線上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訂金等事件,對於民國114年5月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尚未繳納第二審裁判費。經查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501,388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8,750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補繳,如逾期未補正,即得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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