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86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86號
- 上訴人
- 黃元靖
- 被上訴人
- 陳文彬
- 被上訴人
- 築彤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陳映彤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上訴人即原告對於中華民國110 年5 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經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116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7萬112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