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促字第86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9 日
- 法官張金柱
- 法定代理人古旭東
- 原告八極開發不動產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促字第8699號 債 權 人 八極開發不動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古旭東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廖美惠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 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廖美惠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債權人具狀敘明: ㈠、兩造約定之工程總價若干? ㈡、兩造約定之工程項目及範圍為何?依兩造簽署民國111年4月7日之系爭工程合約書第3條,工程項目為桃園市○鎮區○○○路000號(住宅)之防水工程 (卷4頁);此與債權人提出之估價單所載工程項 目包含上開住宅之裝修工程、浴室工程、頂樓追加工程等內容尚有出入,其實情為何? ㈢、債權人提出111年5月25日之工程估價單,未經債務人簽名(卷8頁),是否為兩造合意之工程項目及 範圍? 三、請提出系爭工程合約書第5條所示「…本合約書『附屬工 程項目』…」,是否與本院卷5、6、7、8頁之估價單所載 之工程項目相符?若有出入,其原因為何?應說明之。四、請提出經債務人簽章系爭工程合約書第5條所示「…本合 約書『附屬工程項目』…」已全部完工且驗收合格之書面 證明或類此之文件。 五、請債權人具狀敘明請求金額新台幣442,000元究係如何 計算而得?並請提出計算明細表,明細表應載明工程項目(名稱)、約定工程款金額、總工程款金額、是否已全部完工、是否驗收合格、已付工程款金額、未付工程款餘等。 六、請債權人具狀敘明,債權人主張系爭工程已完工,是否已依系爭工程合約書第11條約定,開立工程保固書予債務人?若是,請提出完整之工程保固書影本。 七、請提出已催告債務人給付符合請求金額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寄發存證信函載明金額、事實理由、依據及經債務人簽收之回執正、反面影本等),及債務人收受後之覆函。 八、請提出與請求金額相符之請款單及發票影本。 九、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整,將全部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9 日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79 日書 記 官 張美馨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促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