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80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7 月 21 日
- 當事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夏榮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促字第8084號 債 權 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法定代理人 夏榮生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楊德意即聯億企業社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 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提出債務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7 月 2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彥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