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消債清字第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算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1 月 25 日
- 當事人謝瑃櫻、蔡佩儒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消債清字第3號 聲 請 人 即 債務人 謝瑃櫻 代 理 人 蔡佩儒(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七日內補正及陳報如附件所示事項到院。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 由 一、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 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清算,尚應補正如附件所示事項,爰定期命補正,如逾期未補正,則駁回其聲請。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其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6 日書記官 謝宛橙 附件: 一、聲請人前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之證明。 二、聲請人前曾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機制與金融機構協商成立後,目前狀態為毀諾,請說明於協商成立後,有何「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協商條件顯有重大困難」之毀諾原因(請詳細說明毀諾前後之財產收入狀況及負擔等情形)?每期繳納金額?於何時(履行幾期後)毀諾?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三、說明聲請人108、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中,奕璦國際有限公司、感謝愛股份有限公司、童顏無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收入性質為何?現是否仍領有此份收入?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四、陳報聲請人現職為何?請提出最近6個月薪資單或薪資證明 文件,如無薪資單或薪資證明文件,請出具收入切結書(請註明每月平均薪資為何)。 五、聲請人領有國民年金、三節禮金或其他社會福利補助(例如:租屋補助、育兒津貼等)?之金額及期間為何?請分項條列式列出,並提出領有補助之證明資料。 六、所有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受益人之商業保險契約書(包含人壽險、醫療險、意外險等其他一切商業型保險)或保單影本,每期應繳納之保險費用及繳費證明?各該保險契約迄今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證明文件或解約金之金額?依約已可領取之保險給付項目、金額。列出計算式說明當年度之所有保費繳納總支出,並提出保險公司出具之證明文件。 七、說明109年度司促字第29814號支付命令是否有聲請強制執行?如有,請說明進行情形;如否,請敘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