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消債清字第80號
- 聲請人
- 即債務人
- 甲○○
- 代理人
- 汪哲論律師(法律扶助律師)
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清算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其聲請:
1.聲請人是否曾擔任「紘笙核甘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
灣功德樂股份有限公司」、「盛陽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負責人?如是,該公司其營業期間為何?現是否仍為營業中
?並陳報該公司於聲請本件清算前五年(即自民國106年1月17
日至111年1月16日間)之營業期間,其平均每月營業額為何?
有申報營業稅者,並請提出各該申報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如
營利事業所得稅決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商業登記抄本、營業稅
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如無證
明文件,仍應說明營業及收入情形。如為停業,請提出相關停
業證明。
2.聲請人前曾參與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成立,經債權人陳報現狀態
為毀諾,請說明於協商成立後,有何「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
,致履行協商條件顯有重大困難」之毀諾原因(請詳細說明毀
諾前後之財產收入狀況及負擔等情形)?每期繳納金額?於何
時(履行幾期後)毀諾?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3.提出聲請人之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
。
4.說明聲請人存簿影本所載「華南產物保險」之收入為何?並提
出補登至最新資料之清晰存簿影本。
5.提出聲請人配偶之110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
本),並提出須扶養配偶之緣由及佐證資料。
6.陳報聲請人名下所有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商業保險契約每期
各應繳納之保險費用若干?各該保險契約迄今之保單價值或解
約金若干?請條列式列出,並提出保險公司出具之證明。
7.陳報聲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是否領有社會救助補助款、
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補助款或其他社會福利補助(包含國民年
金、勞退)?其金額若干?請分項條列式列出並提出領有補助
之證明資料。
8.聲請人名下是否有機車?若有,請提出機車行車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