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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補字第4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0 月 20 日

  • 當事人
    徐圭璋即桃園淨妍醫美診所

111431 1 500,000 1,000,00010,900 2 111425 771413,00013,90010,9003,00013,900 24915 111 10 20 101,000 111 10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