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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26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9 月 27 日
  • 法官
    劉哲嘉

  • 原告
    周茂榮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263號 聲 請 人 周茂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9月20日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鈞院以112年度催字第46號公示催告,並於民 國112年4月10日經公告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 聲請為除權判決,但在期間未滿前之聲請,亦有效力,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規定甚明。查本件聲請人主張之事實,核與本院調閱上開公示催告卷宗相符,堪可採認。茲因附表所載股票,經本院准予公示催告,並經本院於112年4月10日予以公告在案,其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期間內無人向本院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本件聲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7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哲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5   日書記官 張琬青 附表(股票): 編號 股東 姓名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 數 股數 1 周茂榮 保生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 0 1 10,000股 2 周茂榮 保生國際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102-NE-0000000 0 1 1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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