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9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促字第6736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6 月 14 日

法官張金柱

債權人
日帝汽車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凱健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金進輪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壹、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金進輪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金進輪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二、請提出債權人於聲請狀提出之估價單經債務人金進輪公司確認用印(公司大、小章)之文件。

三、請提出與上開估價單所載明細、金額相符之請款單及發票影本。

四、請具狀敘明系爭工程車施工組裝、改裝成灑水車是否應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文件?若是,請提出其完整證明文件影本;若否,亦應具狀敘明其原因。

五、請提出已催告債務人金進輪公司給付符合請求金額之釋明文件影本(如寄發存證信函載明金額、事實理由、依據及經債務人簽收之回執正、反面影本等),及債務人收受後之覆函。

六、如債權人逾期未補正,或補正錯誤、補正不完整,即全部駁回其聲請。

貳、本裁定不得異議。

民事庭法 官 張金柱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14 日

書 記 官 謝明松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促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