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9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司執字第102724號

清償債務(債)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12 日

債權人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林衍茂
代理人
錢玉琴
債務人
百奕國際有限公司
債務人
0000000000000000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陳耀興即陳一鳴
法定代理人
0000000000000000
法定代理人
0000000000000000
債務人
陳則鳴

0000000000000000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強制執行事件,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應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自明。

二、本件債權人向本院聲請逕行換發債權憑證,查債務人之住居所在臺北市內湖區,依強制執行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應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管轄,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前開法院。

三、如對司法事務官所為之裁定不服,得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范文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2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