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聲字第233號
- 抗告人
- 豐鵬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樹木
上列抗告人請求停止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3月15日本院112年度聲字第233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聲字第233號
上列抗告人請求停止強制執行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3年3月15日本院112年度聲字第233號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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