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76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12 月 13 日
- 法官吳佩玲
- 法定代理人蔡宗旻
- 原告東霖餐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黃騰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760號 原 告 東霖餐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宗旻 訴訟代理人 吳于安律師 吳靖媛律師 被 告 黃騰暉 訴訟代理人 陳韻如律師 江玟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14年3月18日下午2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42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吳佩玲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3 日書記官 龍明珠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