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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229號

聲請退還裁判費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2 月 04 日

法官劉哲嘉

抗告人
萬科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全祿

上列抗告人因本院113年度聲字第229號聲請退還裁判費事件,對於民國113年11月19日本院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劉哲嘉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4 日

書記官 李毓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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