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補字第30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4 月 02 日
  • 法官
    陳振嘉

  • 原告
    陳雪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補字第302號 原 告 陳雪蕙(被繼承人陳中文之繼承人) 陳英慈(被繼承人陳中文之繼承人) 陳英瑄(被繼承人陳中文之繼承人) 陳英孜(被繼承人陳中文之繼承人) 上列原告與被告進昌企業有限公司等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360,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4,264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振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今巾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