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1447號
- 原告
- 大陸營建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碧雲
- 訴訟代理人
- 黃曙展律師
- 被告
- 合豐磚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高琴琴
- 訴訟代理人
- 陳韶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訴字第144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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