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3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欠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3 月 05 日
- 法官黃漢權
- 法定代理人王福漲
- 原告二十一世紀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306號 原 告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前名:泛太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福漲 訴訟代理人 陳璞瑜 上列原告與被告東旭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等間清償欠款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經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537,996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66,318元,茲依民事訴訟 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5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黃漢權 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今巾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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