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第50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清償欠款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12 日
  • 法官
    魏于傑

  • 當事人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補字第509號 原 告 二十一世紀不動產股份有限公司(前名:泛太不動產仲介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福漲 訴訟代理人 陳璞瑜 上列原告與被告京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停業中)等間清償欠款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47,812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8,465元。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 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魏于傑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12 日書記官 陳淑瓊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補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