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2541號

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15 日

法官秦偉翔

原告
徐淑貞
訴訟代理人
鄭信煌律師
被告
徐靖桓
訴訟代理人
邱瀞慧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5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秦偉翔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蔡宜霈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度訴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