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4 分鐘讀完 全文 1,38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消債更字第319號

更生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22 日

法官張世聰

聲請人
即債務人
陳筠薏
代理人
李典穎律師

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更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14日內,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

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尚應補正如附表所示事項,爰定期命補正,逾期不補正,即駁回聲請。

依民事訴訟書狀規則第 5 條規定: 當事人未依格式或記載方法製作書狀,經法院定期間通知其補正,而未補正或未能補正符合規定之書狀者,法院得拒絕其書狀之提出,不列為訴訟資料;其嗣後再就同一事由提出未依格式或記載方法製作之書狀者,不生效力,法院毋庸處理。

當事人於前項期間內補正者,視同於原書狀到院時已提出;逾期始提出符合規定之書狀者,為新提出之書狀。

當事人未依第一項規定補正前,法院得不將書狀分與法官辦理。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張世聰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2  日

                書記官 尤凱玟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一、請說明聲請人目前之工作收入情形,並應提出最近6個月之
    薪資發放明細(含應領薪資金額、扣款項目《勞健保費、法
    院強制執行扣薪等》、實領薪資等)或其他證明。
二、請說明聲請人有無領取社福補助津貼,如租屋津貼補助、低
    收入戶補助等?如有,請說明領取之期間為何?每月可請領
    之金額為何?並提出相關釋明文件(例如存摺內頁明細等)
    ,據實向法院陳報。
三、請提出聲請人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之「保險業
    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結果表」(不論有無保險,均請
    提出),說明有無以聲請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商業保單
    (人壽保單、儲蓄性保單、投資型保單)?如有,請向各保
    險公司查詢並提出聲請人之人壽保單、儲蓄性保單、投資型
    保單之保單價值或解約金證明到院,並說明聲請人之保單價
    值,是否願折算為金錢納入更生方案中?  
四、請說明聲請人之112、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中,多筆營利所得之原因?聲請前2年迄今之證券(如股票
    、期貨等)交易情形、資金來源、獲利情形及交易所得之用
    途,並提出債務人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
    劃撥帳戶相關資料(應逕向集保公司申請)、聲請前2年迄
    今所有證券存摺(集保存摺)、證券交額款匯入匯出之帳戶
    存摺封面及內頁完整影本(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
    債務人依本裁定提出陳報狀之前一日止)、證券公司出具之
    客戶庫存餘額表,另說明本件若開始更生程序,聲請人是否
    願出售上開有價證券以清償債務?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5年度消債…」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