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小上字第三四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小上字第三四號
- 上訴人
- 增順利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淑美
- 被上訴人
- 甲○○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甲○○間請求給付服務費事件,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上訴理由,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周祖民
~B法院書記官 劉飛龍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小上字第三四號
右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甲○○間請求給付服務費事件,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
日內,補正上訴理由,逾期未補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周祖民
~B法院書記官 劉飛龍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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