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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除字第一四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89 年 02 月 29 日
  • 法定代理人
    甲○○

  • 原告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八十九年度除字第一四三號 聲 請 人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樹林分行 法定代理人 甲○○ 送達代 訴訟代理人 湯國杰 李玉梅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八年度催字第九一一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八十九年一月十五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二   月  二十九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羅富美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三   月  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吳佳美 ~F0 ~T40 ┌──────────────────────────────────────────────────────┐ │支票附表:                                    │ ├─┬─────────┬─────────┬───────────┬────────┬────────┬──┤ │編│付款行庫   │發票人戶名    │票載日期 │ 票 面 金 額 │票據種類及號碼 │備考│ │號│        │及帳號      │           │  (新台幣)  │        │  │ ├─┼─────────┼─────────┼───────────┼────────┼────────┼──┤ │1│台灣區中小企業銀行│富成企業社 │八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參萬元 │支(本)票 │  │ │ │楊梅分行     │0000-00 0000   │           │      │第0000000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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