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七二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七二號
- 原告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丁○○
- 送達代收人
- 乙○○
- 被告
- 上第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酌減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朱敏賢
~B法院書記官 謝文心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三七二號
右當事人間請求酌減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日下午二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朱敏賢
~B法院書記官 謝文心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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