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9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除字第七五二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90 年 07 月 31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除字第七五二號

聲請人
適群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九年度催字第一六三三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九十年五月十四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林孟宜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 謝文心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   年   七   月  三十一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付 款 人│ 票 據 │票 據 號 碼 │發   票   人│帳    號│票  面   金  額│票載日期│票載受款人│
├─────┼────┼──────┼─────────┼──────┼───────────┼────┼─────┤
│ 第一銀行 │ 支 票 │QA0000000  │甲○○      │西壢一銀  │壹拾柒萬零參佰零柒元正│89.10.20│空白      │
│ 西壢分行 │    │      │適群興業有限公司 │031122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年度除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