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九○五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九○五號
- 原告
- 裕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乙○○律師
- 被告
- 延宜企業有限公司 設桃園縣桃園市○○路四一一巷九之一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被告
- 陳洪素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適庸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許博森律師
- 複代理人
- 丁○○
- 被告
-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下午三時二十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 田玉芬
~B法院書記官 羅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