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二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10 月 31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二二號 原 告 丙○○ 被 告 台灣森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丁○○ 訴訟代理人 陳傳中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 本件事實尚欠明瞭,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時 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六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管靜怡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 月 三十一 日 ~B法院書記官 趙芳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