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六九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訴字第一六九號
- 原告
- 奇磊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
- 法定代理人
- 張家豪
- 訴訟代理人
- 詹仕沂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正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育勳律師
- 被告
- 緯強企業有限公司 設桃園縣龜山鄉○○路○段三五一號
- 兼法定代理人
- 乙○○ 住台北市○○區○○路光華四巷三號
- 被告
- 甲○○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 林雯娟
~B法院書記官 林韡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