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一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11 月 28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一六○號 聲 請 人 福勝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辯論終結,本院判 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業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七五號公示催告在案,又其所定 申報權利期間,並於同年九月二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爰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朱敏賢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B法院書記官 謝文心 ~F0 ~T40 ┌──────────────────────────────────────────────────────┐ │支票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銘瓏紡織企業有限公│土地銀行中壢分行 │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 │陸拾柒萬貳仟柒佰│AZ一七七三一八 │ │ │ │司楊鎮瑀 │ │ │柒拾肆元 │ 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