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二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11 月 28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一二一○號 聲 請 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言詞辯 論終結,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三三七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陳清怡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二十八 日 ~B法院書記官 周育義 ~F0 ~T48 ┌──────────────────────────────────────────────────┐ │股票附表: 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三三七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六 │ │ │壹仟 │ │ ├─┼───────────────┼──────────────┼────┼───┼────┼───┤ │2│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二 │ │ │壹仟 │ │ ├─┼───────────────┼──────────────┼────┼───┼────┼───┤ │3│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四 │ │ │壹仟 │ │ ├─┼───────────────┼──────────────┼────┼───┼────┼───┤ │4│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六 │ │ │壹仟 │ │ ├─┼───────────────┼──────────────┼────┼───┼────┼───┤ │5│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八 │ │ │壹仟 │ │ ├─┼───────────────┼──────────────┼────┼───┼────┼───┤ │6│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 │壹仟 │ │ ├─┼───────────────┼──────────────┼────┼───┼────┼───┤ │7│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一 │ │ │壹仟 │ │ ├─┼───────────────┼──────────────┼────┼───┼────┼───┤ │8│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三 │ │ │壹仟 │ │ ├─┼───────────────┼──────────────┼────┼───┼────┼───┤ │9│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五 │ │ │壹仟 │ │ ├─┼───────────────┼──────────────┼────┼───┼────┼───┤ │0│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七 │ │ │壹仟 │ │ │1│ │ │ │ │ │ │ ├─┼───────────────┼──────────────┼────┼───┼────┼───┤ │1│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九 │ │ │壹仟 │ │ │1│ │ │ │ │ │ │ ├─┼───────────────┼──────────────┼────┼───┼────┼───┤ │2│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五 │ │ │壹仟 │ │ │1│ │ │ │ │ │ │ ├─┼───────────────┼──────────────┼────┼───┼────┼───┤ │3│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七 │ │ │壹仟 │ │ │1│ │ │ │ │ │ │ ├─┼───────────────┼──────────────┼────┼───┼────┼───┤ │4│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九 │ │ │壹仟 │ │ │1│ │ │ │ │ │ │ ├─┼───────────────┼──────────────┼────┼───┼────┼───┤ │5│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 │壹仟 │ │ │1│ │ │ │ │ │ │ ├─┼───────────────┼──────────────┼────┼───┼────┼───┤ │6│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二 │ │ │壹仟 │ │ │1│ │ │ │ │ │ │ ├─┼───────────────┼──────────────┼────┼───┼────┼───┤ │7│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四 │ │ │壹仟 │ │ │1│ │ │ │ │ │ │ ├─┼───────────────┼──────────────┼────┼───┼────┼───┤ │8│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六 │ │ │壹仟 │ │ │1│ │ │ │ │ │ │ ├─┼───────────────┼──────────────┼────┼───┼────┼───┤ │9│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八 │ │ │壹仟 │ │ │1│ │ │ │ │ │ │ ├─┼───────────────┼──────────────┼────┼───┼────┼───┤ │0│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 │壹仟 │ │ │2│ │ │ │ │ │ │ ├─┼───────────────┼──────────────┼────┼───┼────┼───┤ │1│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一 │ │ │壹仟 │ │ │2│ │ │ │ │ │ │ ├─┼───────────────┼──────────────┼────┼───┼────┼───┤ │2│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八 │ │ │壹仟 │ │ │2│ │ │ │ │ │ │ ├─┼───────────────┼──────────────┼────┼───┼────┼───┤ │3│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0 │ │ │壹仟 │ │ │2│ │ │ │ │ │ │ ├─┼───────────────┼──────────────┼────┼───┼────┼───┤ │4│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一 │ │ │壹仟 │ │ │2│ │ │ │ │ │ │ ├─┼───────────────┼──────────────┼────┼───┼────┼───┤ │5│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三 │ │ │壹仟 │ │ │2│ │ │ │ │ │ │ ├─┼───────────────┼──────────────┼────┼───┼────┼───┤ │6│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五 │ │ │壹仟 │ │ │2│ │ │ │ │ │ │ ├─┼───────────────┼──────────────┼────┼───┼────┼───┤ │7│華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九ND0000000─七 │ │ │壹仟 │ │ │2│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