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八八六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2 年 09 月 24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除字第八八六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左 : 主 文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前經 聲請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六五0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 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等語。 理 由 一、上開證券,業經本院以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六五0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 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二十四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法 官 張天民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B法院書記官 羅椀文 附表: ~F0 ~T40 ┌──────────────────────────────────────────────────┐ │股票附表: 九十一年度催字第一六五0號│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九一─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四 │ │ │ │ │ ├─┼───────────────┼──────────────┼────┼───┼────┼───┤ │2│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九一─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六 │ │ │ │ │ ├─┼───────────────┼──────────────┼────┼───┼────┼───┤ │3│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九一─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二 │ │ │ │ │ ├─┼───────────────┼──────────────┼────┼───┼────┼───┤ │4│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九一─ND─0000000─│ │壹 │壹仟 │ │ │ │ │四 │ │ │ │ │ ├─┼───────────────┼──────────────┼────┼───┼────┼───┤ │5│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九一─NX─0000000─│ │壹 │玖佰貳拾│ │ │ │ │二 │ │ │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