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七九九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5 月 31 日
- 原告甲○○、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七九九號 聲 請 人 甲○○ 代 理 人 乙○○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八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八七三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B法 官 管靜怡 右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二 日 ~B法院書記官 許家慧 ~F0 ~T40 ┌──────────────────────────────────────────────────┐ │股票附表: │ ├─┬───────────────┬──────────────┬────┬───┬────┬───┤ │編│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號│ │ │ │ │ │ │ ├─┼───────────────┼──────────────┼────┼───┼────┼───┤ │1│盛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D─0000000 │ │玖拾玖│玖萬玖仟│ │ ├─┼───────────────┼──────────────┼────┼───┼────┼───┤ │2│盛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八七─NX─000五九三 │ │壹 │陸佰柒拾│ │ │ │ │ │ │ │伍 │ │ ├─┼───────────────┼──────────────┼────┼───┼────┼───┤ │3│佳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二─NE─000三七六 │ │叁 │叁萬 │ │ ├─┼───────────────┼──────────────┼────┼───┼────┼───┤ │4│佳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二─ND─00四二四一 │ │壹 │壹仟 │ │ ├─┼───────────────┼──────────────┼────┼───┼────┼───┤ │5│佳倍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八二─NX─000四六五 │ │貳 │壹仟肆佰│ │ │ │ │ │ │ │零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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