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289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訴字第289號
- 被上訴人
- 億豐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上訴人
- 互助鋼鐵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5
- 法定代理人
- 甲○○
右當事人因本院93年度訴字第289 號請求返還定金等事件,上訴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2
8 萬9,539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 萬656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
,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
定後7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法 書 官 董淵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