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0七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9 月 27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0七三號 聲 請 人 大豐報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四日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 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二年度催字第一00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二十七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 邱瑞祥法官 管靜怡法官 張明儀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二十九 日 法院書記官 李燕枝┌──────────────────────────────────────────────────────┐ │支票附表: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 │迎廣科技股份有限公│玉山銀行桃園分行 │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 │貳拾伍萬壹仟零捌│0000000 │ │ │ │司 │ │ │拾柒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