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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一六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09 月 30 日
  • 法官
    張震武

  • 原告
    甲○○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一六一號 聲 請 人 甲○○ 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言詞辯論終結 ,判決如左: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九十三年度催字第四四七號公示催告。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五百四十九條之一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三十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張震武 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法院書記官 惠 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九   月   三十   日 附表: ┌──────────────────────────────────────────────────────┐ │支票附表:                                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一六一號 │ ├─┬─────────┬─────────┬───────────┬────────┬────────┬──┤ │編│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票 面 金 額 │ 支 票 號 碼 │備考│ │號│         │         │           │  (新台幣)  │        │  │ ├─┼─────────┼─────────┼───────────┼────────┼────────┼──┤ │1│傳家堡科技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伍萬元     │AS一一八七八0│  │ │ │任秋琴      │桃園分行     │           │        │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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